常德市七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常德市七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我校岗位设置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依法聘用的原则;
2、坚持标准,按程序组织实施的原则;
3、坚持公开,增强透明度的原则;
4、坚持客观,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规格:我校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2、单位职能:我校系常德市教育局直属完全中学,主要社会功能是开展初、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3、领导职数:我校校级领导职数为6人。
4、内设机构:学校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总务科、工会、督导室。
5、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总数为272人。
6、现有人员情况:
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总数261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其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6人,属双肩挑人员,高级政工师 1 人,中级政工师 1 人,副处级干部2+1人),专业技术人员 244人(其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84人,中级职称 92 人,初级职称 68 人),工勤人员9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1人),均在管理岗位工作。
五、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的确定及分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275个①,其中:管理岗位9个(其中有6个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属双肩挑人员;副处级干部3人;2名政工师,属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265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6.4%。
(一)管理岗位:
总数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3%。
1、单位领导岗位6个。校长1名,书记1名,副校长3名,工会主席1名,除书记外其余为“双肩挑”人员,系“管理”挑“专技”,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副处级干部3人。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6个。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总务科、工会、督导室,13名中层干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均要求上课,1名中层干部为政工师,属管理人员。
3、其他管理岗位1个,为高级政工师,属管理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262个(双肩挑5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6.5%。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3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
(四)各类身份人员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人员:
①副高级93个(加双肩挑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5%,五、六、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其中五级岗位20个,六级岗位39个,七级岗位39个。
②中学一级93个,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八级岗位28个,九级岗位37个,十级岗位28个;
③中学二级岗位79个,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一级岗位40个,十二级岗位39个。
2、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3人,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人,技术工四级(中级工)1人,技术工五级(初级工)1人。
3、政工师人员:
高级政工师1人,七级岗位;中级政工师1人,八级岗位。
六、申报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遵照《常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各类岗位各级别的具体任职条件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具体任职条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运用工作条例》、《常德市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常办发[2003]4号)(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暂行办法》(工勤技能岗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申请者除满足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常德市第七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及本文件中规定的各岗位基本条件外,根据不同等级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相应等级的岗位聘用条件。其中,任职年限及工作业绩作为优先聘用的重要依据。
(一)副高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风和师德,模范地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及制度,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和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2、教学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功底扎实深厚,且能熟练地把握本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教书育人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学校本学科中具有一定优势;
3、对本组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的作用;
4、个人教学成绩在本学科中处于前列。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直接进入五级岗位: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省人民政府、省总工会授予奖励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确认)等荣誉之一的人员。
②首次岗位设置时,在中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
③在中学高级岗位上工作1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
2、五级岗位除直接晋级的教师外,其余人员按附件考核评分。基本条件如下: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参加工作以来有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的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
参评人员按附件考核评分,在竞聘考核评议中取排名在核定的五级岗位职数内的竞岗者提交校党委、校长室复议确定。没有竞聘上五级岗位的人员自动进入六级岗位。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在中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六级岗位;在中学高级岗位上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六级岗位。
2、六级岗位除直接晋级六级岗位的教师外,其余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及以上人员按附件考核评分。在竞聘考核评议中取排名在核定的六级岗位职数内的竞岗者提交校党委、校长室复议确定。没有竞聘上六级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进入七级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经聘任为高级教师;或拟聘任且竞聘考核评议中排名在核定的七级岗位职数内的具备高级职称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二)中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和教风,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纪律,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或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2、能虚心向本组教师学习,教学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功底扎实,且能熟练地把握本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教书育人责任心强,形成了自己教学特色;管理或教辅岗位上能认真负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且业绩突出。
3、教育教学效果良好,管理或教辅岗位上能得到其它教职工的充分认可。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在中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9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八级岗位。
其余人员按1:1.2入围八级岗位,本次确定为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入围。
入围人员按附件考核评分,在竞聘考核评议中取排名在核定的八级岗位职数内的竞岗者提交校党委、校长室复议确定。没有竞聘上八级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进入九级岗位。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在中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九级岗位。
其余人员按1:1.2入围九级岗位,本次确定为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入围人员按附件考核评分,在竞聘考核评议中取排名在核定的九级岗位职数内的竞岗者提交校党委、校长室复议确定。没有竞聘上九级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进入十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经聘任并执行专业技术十级工资的人员或拟聘任且考核评议排名在核定的十级岗位数内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三)初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在中学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十一级岗位。
2、其余人员按1:1.2入围十一级岗位,入围条件如下:
①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②按专技岗位考核量化评分情况,在竞聘考核评议中排名进入控制职数。
综合以上条件,在竞聘考核评议中取排名在核定的十一级岗位职数内的竞岗者提交校党委、校长室复议确定。没有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进入十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核定的十二级岗位职数内。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八、工勤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工勤技能任职资格,已经聘任并执行工勤技能级别工资的人员。
九、其他要求说明的问题
1、在近三年中,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由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被警告、记过处分的人员,家教家养被查处人员不参与职称评级,保持现有级别不变。
2、工作量不满又不服从工作调配的教师不能参与职称评级,保持现有级别不变。
3、首任下一岗位考核为任现职以来近六年的工作成绩,年限加分除特别说明的外均为任现职以来时间;续聘考核期限为三年,考核周期(3年)内的成绩才有效,特别说明的除外。
4、调入教师只考核在七中取得的成绩和上级各部门的奖励,工作经历以人事档案为依据。
5、考核评分时出现并列名次,依次为班主任、教学一线教师、教龄长者优先。
6、延迟退休人员必须工作在教学一线。
7、每三年对合条件教师组织一次测评,测评结果三年内有效,出现空岗依次递补。
常德市第七中学
2015年7月5日
常德市七中专技岗位考核量化评分表
姓名 ,现职称及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任现职时间
序号 |
项目 |
权重 |
自评分 |
审核 得分 |
1 |
任现职称年限 |
加2分/年(累积,不受考核周期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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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龄 |
加2分/年(从参加工作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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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 |
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加1分/年,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加0.7分/年。(考核周期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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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任现职来担任校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
校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1分/年,教研组长0.8分/年、备课组长0.4分/年。本项目不重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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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级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文章,教育教学研究的专著 |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0.5分/篇,获一等奖(省级及以上)0.3分/篇,最多不超过3分。个人教研专著3分/部,最多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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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加了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比武活动并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4、3、2分,省级以其80%计算,市级以其50%计算,省市级只记一、二等奖(累计不超过6分),录像课减半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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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获奖课题负责人及成员 |
课题结题并获奖后:省级课题负责人3分,成员1分;市级课题负责人1.5分,成员0.5分。成员见各类与课题有关的成果、材料,有证书无成果、材料者不予加分。子课题对应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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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育教学效果 |
高考平均分市直第1、2、3、4、5名分别加5、4、3、2、1分;音体美联考二本上线专业合格率:美术达40%、音乐达50%、体育达50%加1分;初中毕业会考平均分或A+B等次市直1、2、3、4、5名分别加5、4、3、2、1分;所教班级学考合格率100%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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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名校奖励加分 |
每考上一名清华、北大学生,奖励专业教师和科任教师每人2分;文化生考上北大、清华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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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年终考核奖 |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省级加3分、市级加1.5分,校级0.5分;年终考核荣立一、二、三等功,分别加3、2、1分。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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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满勤 |
坚持出满勤,每年+1分,一年中有上班请假(事假3天以上、病假一周以上,国家法定假除外)、缺会、缺课、上班擅自离岗情况者不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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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作量满量 |
满工作量+1分/年。早晚自习打五折后计入工作量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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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村工作经历 |
每年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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